医保是指国家统一实施的医疗保险制度,用于解决人民群众因病、因医治疗费用问题而引发的经济风险。具体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1. 就医挂号:当你需要看病时,首先需要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挂号就诊。
2. 就诊费用结算:就诊结束后,你需要在医院财务窗口进行费用结算,一般会提供发票或费用清单。
3. 医保报销材料准备:将就诊时的费用清单、发票等相关医疗费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准备齐全。
4. 社保网上报销:登陆当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保网上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并上传医疗费用凭证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5. 审核和报销:医保网上服务系统会对你上传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医保中心会通过转账或发放支票等方式将报销款项退还给你,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处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提交办理。
2、住院保险:在参保单位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资料的,到办税服务厅填写《变更个人信息申报表》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到地税机关登记受理岗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提交办理。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需变更个人基本资料的,需向参保登记所在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等需同时重新办委托银行划账缴费手续及重制居民医保卡。
医保过期了不能报销。医保过期了忘缴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缴:
1、补缴录入手续,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资料到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录入手续;
2、经办机构缴费,用人单位持补缴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3、签字盖章,用人单位携交款发票,由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意见栏签字并加盖业务章;
4、认定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凭盖章后的单据及相关材料到医保科重新认定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断交后的补交流程: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2、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6、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