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要求,向出口人(受益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做外贸出口的流程如下:
- 签订合同: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规定了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条款。
- 申请开证:进口方向当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 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进口方的申请,向出口方开立信用证,并通过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出口方。
- 审核信用证: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要仔细审核信用证的条款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存在软条款或不符点。
- 准备货物:出口方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准备货物,并在装运期内装运货物。
- 提交单据:出口方在装运后,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制备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提交全套单据给议付行。
- 议付:议付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垫付货款给出口方,并将单据寄给开证行索偿。
- 付款赎单: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的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同时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
- 提货:进口方在付款赎单后,取得全套单据,凭此提取货物。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证是一种较为安全和可靠的支付方式,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出口方在使用信用证时,要注意审核信用证条款,避免不符点的产生,并及时交单议付,以确保及时收款。同时,进口方也要注意按时付款赎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就是买卖双方事先商定交易条件,如品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等。
然后买家找一家银行(通常就是买家的开户行,或有一定的担保)作为“中间人”,把这些交易条件提交银行,银行据以出具一份文件作为买卖双方交易的依据。
银行作为中间人的责任,就是监督交易行为。
开证条件和手续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口经营权的企业或单位,在我行开立本币或外币账户,财务、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与我行保持稳定的结算业务往来;
2、企业经营的进口商品在批准经营的范围之内;
4、系“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在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