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查办。职工档案丢失了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办:
一是户藉所在地派出所;
二是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原企业或多次调动过的企业;
三是主管部门的退休职工管理中心,等等。通过上述渠道,一般是可以查办丢失档案。
1、如果档案不小心被自己拆封了,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及时将自己的档案送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学校的档案保管部门,让他们来进行档案材料的真实性鉴定。如果确定所有的档案材料都是真实的,并且是原件的话,就只需要将档案袋重新进行密封条的粘贴,并且盖上公章就可以了。
2、如果有一些原件没有办法确定真假,或者是有些材料没有找到的话,这个时候就需要补办档案了。补办档案既要补办人事档案,也要补办学籍档案。看自己是缺失了哪一部分档案材料,然后像对应的部门提出档案补办申请,同时自己要手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书,之后上交给学校或者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回到原单位补办档案了。
3、补办的所有档案材料都必须要有相关工作的人员的签字,并且要盖上对应的公章。如果没有公章或签字的话,这份档案材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被装到档案袋里。补办的和原有的档案材料全部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进行装档处理了,然后贴上密封条,盖上公章,这样一份完整的档案就补办完成了。
档案丢失视同缴费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只能从实际缴费年限算起。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包括:
1、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
2、必须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
3、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