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在医院就诊时,向医院财务部门提交病历、发票等原始凭证,并填写《病案》。
2.医院财务部门在收到病历和发票后,对病历和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3.如果病历和发票符合要求,财务部门将病案编号并录入系统,生成电子病历。
4.财务部门将电子病历与医保报销信息进行对接,并核对医保报销信息是否正确。
5.如果医保报销信息无误,财务部门将病案编号、医保报销信息等信息录入,完成报销申请。
6.财务部门将报销结果通知患者,并归档保存。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