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晚上在地上泼水的行为可能是为了降低空气中的温度和净化空气,以提供更加舒适的游客环境。这种行为在一些炎热的地区是比较常见的。此外,泼水也可以起到降尘的作用,使得地面更加干净。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不注意使用水资源,这种行为可能会浪费大量的水资源,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1、登陆中国登山协会官方网站,在路线报名栏目中申请春节登泰山活动,提交相关的出行人员资料和体检报告后,可完成申请预约。
2、登陆太山景区官方网站进行网上预定,在“活动报名”中选择“春节登泰山”活动,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登记和缴费报名,即可完成预约。
3、亲临太山景区景区服务大厅或微信服务号进行预定,凭借有效身份证,至景区服务大厅直接进行登记预定,付款完成后,即可预约成功。
一、泰山中路盘道(红门游览路)、天外村游览公路、桃花峪游览公路等购票进山游览线路及玉泉寺、普照寺、三阳观等周边景点游览线路为泰山风景名胜区开放的游览线路,进入开放游览线路的单位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防火、资源保护等工作。
二、其他进山入林线路及周边相关区域为泰山风景名胜区非游览线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非游览线路进山游览。
三、因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影视拍摄等活动,确需从非游览线路进山的,须经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同意的,有关单位或个人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范围、时间、内容等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向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说明。
四、泰山风景名胜区各属地管理执法机构应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非游览线路进山行为。驻山单位、住山居民和社会各界应自觉遵守进山管理规定,发现经非游览线路进山的,应及时向属地管理执法机构报告,属地管理执法机构应及时劝阻、制止。
五、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由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高火险区活动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个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火种进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依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