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离职员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在离职后自行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仍然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离职员工可以携带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手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离职员工自行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后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确保缴费记录和报销手续齐全合规。
离职员工停止五险缴费需要员工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 员工需要向社保中心提出停止缴费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
2. 社保中心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员工需要前往银行办理代扣缴存手续,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取出。
3. 如果员工还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需要前往当地社保中心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并且需要重新进行资格认证。
4. 如果员工不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就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期间,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和福利。因此,如果员工决定停止缴费,需要慎重考虑自己的决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同时,如果员工已经缴纳了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是否可以将其转移至其他地区或者办理退费等操作。
离职后,如果员工自己继续缴纳生育险,是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生育险必须持续交纳才能享受相关待遇。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