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死后定期存单上所登记的受益人是合法且准确的,并且提供了与存单受益人相匹配的身份证以及其他必要的手续和证明材料,一般能够取出存单的余额。但是,如果存单受益人没有身份证,则需要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例如户口簿、护照、驾驶执照等。如果实在无法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则需要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和手续,提供其他合法的证明材料,例如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存单受益人的亲戚提供的关系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取出定期存单之前,建议咨询存单所属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以确保操作的合法可行,并尽量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同时,在处理遗产方面,建议及早进行相关申报和办理手续,以免影响到遗产的合法继承和分配。
一、持有银行定期存单并且知道密码的,可以直接前往银行办理,和日常取款程序一样。但是,如果金额超过5万(含)的,或者定期存款未到期的,需要同时出示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所以这种情况最好在死者身份证未注销前办理,或分次提取,或者等到定期存款到期当日支取,五万以下的无需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证,5万(含)以上的才同时出示死者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持有定期存单却不知道密码,根据198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资料】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存在以下情况: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三、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