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板
A.业绩预告
年度预计报告期内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在报告期次年1月31日前做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B.业绩快报
解读:主板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二)中小板
A.业绩预告
解析: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一季报除外)。
B.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4 月份的公司,应在 2 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一季报的披露时间一般在4月内完成。
一季报
季报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分别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一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
不同板块的一季报预告时间如下:
3月31日中小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
4月10日创业板一季报预告(强制)。
4月15日深证主板一季报预告(有条件强制)。
深交所交易规则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市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适用规则,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2、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投资者交易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交易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6、会员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应当向本所申请取得交易权限,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
7、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申请开设的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
8、交易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向本所申请设立的、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与接受本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交易单元和交易权限的具体规定,由本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