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提交后,仲裁委员会会受理并告知双方当事人时间和地点参加仲裁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进行申辩、提交证据。仲裁委员会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
若双方都接受了仲裁裁决,则具有法律效力,并应按照裁决的内容执行。
劳动仲裁成功之后的流程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有可撤销情形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未上诉的,按仲裁裁决书履行;未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提交劳动仲裁后,受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须签署和解协议书;若调解不成,受理部门将开庭进行仲裁审理。
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及时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自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