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
明确结论是不应该让原告爱什么样就什么样。
解释原因是因为在法律上,被告方有出庭的义务,不出庭将会被强制执行。
同时,如果被告方认为自己没有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辩护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内容延伸是在处理民间纠纷时,双方应该尽力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应该采用不负责任的态度去应对诉讼。
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在法律上,每个人都有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如果被起诉却不出庭,将会被认定为放弃了自己的抗辩权利,导致判决结果不利于自己。
同时,如果不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纠纷,会影响社会秩序和个人信用记录。
因此,应该积极参与诉讼,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有了纠纷,就要积极面对,何况你感觉没有错,为什么不去出庭呢。这样消极对待,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反而给人你不敢面对的看法,话又说回来,即使你不去出庭,法院也会缺席判决,到时候的结果未必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