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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第14和15条规定内容
时间:2025-05-13 03:13:14
答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条例15条工伤赔偿
答案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如何处理
答案

1. 根据工伤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受伤员工进行医疗救治,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2. 单位处理工伤条例第十七条的原因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

受伤员工需要及时得到医疗救治,以便恢复健康并尽早返回工作岗位。

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是单位对员工工伤的经济赔偿,确保员工在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得到覆盖。

3. 此外,单位还应当积极配合工伤鉴定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支付工伤待遇。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伤事件中得到公正对待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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