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四流合一指的是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统一相对应。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及纳税核算管理需要满足合同流、货物(服务)流、资金流和发票流等“四流合一”,否则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不能抵扣进项税,还可能受到处罚。
一般情况下,专票是开具给企业的,而不是个人。因此,在专票上备注“现金收讫”并不符合常规做法。
通常来说,现金收讫的标记通常是在收据或者发票上使用的,而且一般只标注在对应的金额前面,而不是备注栏里。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发票时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和加注。
开一正一负专票需要在开票系统中的专用发票填开界面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1. 进入开票系统,在专用发票填开界面。
3. 点击“开具”,弹出提示框。
5. 选择“发票负数”,点击“开具”。
6. 点击“确认”按钮,打印出负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