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摩托车不需要交强险主要是因为其使用环境和风险较城市居民更为简单和有限。农村地区交通流量小,道路状况相对较好,使用摩托车的人相对较少。此外,农村居民的经济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承担额外的保险费用。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目前政策规定农村户口的摩托车可以不买交强险,但仍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等其他相关保险,以保障自身利益和相关责任。
农村户口的在编人员能否分地,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在编人员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其承包土地的权利。
但是,如果该在编人员已自动转为非农业户口,则不再享有村里分配土地的政策。总之,在编人员能否分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一般来说,如果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有权承包土地。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自2016年起,农村户口的摩托车不再需要购买交强险。这是因为交强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而农村地区的摩托车出行主要是在农田、山区等相对较为封闭的区域内行驶,车辆和人员相对安全,事故风险低,因此可以不用购买交强险。不过,车主还是需要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车辆安全,这对于人身财产的保障仍然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