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标准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暂按24042元执行。
具体政策尚未公布,因此无法清楚回答此问题。
根据往年的情况和趋势来看,医保政策通常会根据当地的医疗保障需求和经济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江苏是一个经济发达的省份,同时也面临着老龄化加速和医疗资源不够充足的问题。
因此,可能会对医保政策进行一些细节上的优化,比如医保报销范围的扩大、报销比例的提高、药品目录的调整等等。
另外,可能还会加强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扶持和重视。
总而言之,具体的还需等待相关部门的公布。
新政实施后,在职人员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0%、80%、75%、60%;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0%、8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