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由托收银行会计岗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第二步,填制托收凭证,在付款人栏内填写承兑人全称,在收款人栏内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银行全称,账号填写为银行账号,在第三、四联的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栏内加盖结算专用章,在“托收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在备注栏注明汇票到期日期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行大额支付号。
第三步,将上述填好的托收凭证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原件、有关背书瑕疵的书面证明等用特快专递邮寄方式直接寄往承兑人(行、社)办理收款。
第四步,将第五联贴现凭证及特快专递第三联作第二联托收凭证的附件专夹保管。
第五步,在收到承兑人划回的款项后,将专夹保管的第二联托收凭证抽取,作为大小额来帐凭证的附件进行账务处理。
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汇兑的概述: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批存的概述:是指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账户完成货币收付的,一种银行货币结算方式。
二、两者的方式不同:
1.汇兑的方式: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2.批存的方式:批存结算的方式很多,主要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大类。
同城结算包括支票结算、付款委托书结算、同城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和限额支票结算等;
异地结算包括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异地委托收款结算、汇兑结算、信用证结算和限额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