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不超过4次。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港澳通行证G签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但也有更长的签种。另外,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规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称作“一周一行”。
广东省除了深圳有一年多签的不同政策外,全省各地的签注政策相同。目前G签只供广东全省及内地28个城市的居民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