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购房时使用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包括购房地和缴存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外地公积金在天津购房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外地公积金迁入:如果你是外地人,在天津购房并希望使用外地公积金,需要先将外地的公积金迁入到天津的公积金账户中。
缴存地政策: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天津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是否可以使用外地公积金购房。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因时间和地区而有所变化,因此在购房前最好与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以确保能够正确了解和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相关规定。
不可以。天津原房主不迁户口的话,买方是不能迁入的。按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一栋房子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既然卖房者未迁出,新买主就不能把户口迁入。
可以的。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