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押金的规定是: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费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写房租费和押金收据其实质是一样的,都要包含三要素:时间、收款事由、当事人。能包含这三要素的收据可以做到万无一失,并且具备充足的法律效力。针对三要素具体的要求如下:
首先,时间要明确,最好以收款当天为准,如果是房租费的话还要注明是房租费对应周期的起止时间。
其次,收款事由要明确,是房租还是房租押金,要写的确定,不能有歧义,避免造成多重解释。
法律分析:押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所以,以合同中明确的租赁期限为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即可,是一年还是数月,要看合同中明确的约定期限。房屋租赁的押金一般市场上是交一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再收一个月或几个月的房租。